全国多地发生多起购买易查关键词纠纷(转载)

1次阅读
没有评论

  近日,本报接到南宁、玉林等多地的读者报料称,经常接到一些“峰会”的电话邀请,去参加以后才发觉是卖“易查关键词”。他们在网上搜索过,发现全国多地发生多起购买易查关键词纠纷,不少投资者以每年数千元至数万元,一次性缴纳1年至20年不等的费用,总额达数十万元。购买后,他们都觉得上当了。
  玉林的陈先生(化名)也有同样的遭遇,幸运的是,他和有关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书。
  而晨报记者经过与数十位全国各地购买过“易查关键词”、目前正在与有关公司打官司的人士沟通,发现对“易查关键词”的争议很大,有人称其是“骗局”。
  玉林
  据理力争得到退款承诺
  玉林市民陈先生对晨报记者说,其受南宁市斌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哄骗,刷卡花费12000元购买了“玉林饮食”这个“易查搜索”关键词两年的使用权。当时他一时冲动,刷卡支付了费用。
  购买当天,陈先生的爱人知道后,两夫妻讨论了半天,仍弄不清楚这个关键词是怎么赚钱的,遂上网搜索“易查关键词”,惊讶地发现北京、广东、湖南、四川等地均有网友曝光其上当受骗的经历,陈先生后悔不已。
  第二天中午南宁市斌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约见陈先生,希望他签下售后服务合同,陈先生不肯,当即据理力争,要求全额退款,工作人员以钱款已经打入总部帐号为由拒绝退款。
  当事公司法律顾问的律师函指出:“陈先生在购买该关键词后感觉到是自身的原因不适合该项投资而后悔(不是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并不是说南宁市斌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欺骗了他。”该公司总监表示,当事人陈先生没有用过他们的产品,就在购买第二天就提出要解除合同。
  该公司法律顾问李律师说:“关键词搜索服务是新生的事物、虚拟的产品,国家未出台这个产品的质量标准,现在还不能够靠法律界定质量。”陈先生代理律师卢律师说:“双方没说过质量问题,因为当事人没有用过该产品服务,所以不知道质量怎样。”
  据了解,经多方努力,3月14日,当事双方已经委托律师进行协调,签订了《解除合同协议书》,商定于一个月内(即2013年4月15日前)如数一次性退回当事人向该公司已支付的购买关键词的12000元。
  上海
  假冒政府机构会议进行营销
  王小飞是上海一家小微企业的股东,公司主营的是环保设备。2012年6月中旬,王小飞在邮件中收到一份易查关键词某代理公司的邀请函,主题是“2012年中小企业新商业、新思维、新格局创新营销峰会”。王小飞心动了,“对方说会议要求必须是企业总经理或法人出席,所以我相信了。”
  2012年6月14日,王小飞来参加了这次“峰会”。会议主讲自称是国内著名营销实战专家,会议上滔滔不绝,讲述中小企业目前面临的困境,以及一些营销技巧,让王小飞感觉颇为实用,之后这名人士开始推销“易查易告”。“对方介绍说易查是搜索引擎,购买搜索关键词后,以后其他人搜索这个词时,就会链接到自己的企业网站上去。而且还说,十几场同样的峰会还在全国其他地方同时在举行,所以关键词要赶紧抢注,不然就没了。”王小飞说道。
  在现场狂热的氛围感染下,晕晕乎乎的王小飞付了6000元的订金,这是一年的服务费。
  “音响声太大了,都听不清其他人在说什么,他们很明显是不想让企业主之间互相交流。”王小飞说道。
  后来王小飞上网查询发现很多人都在说自己碰到这样的圈钱骗局。“他们之前只是说这是营销峰会,没有提到具体产品。如果提到了,参加会议之前我肯定会在网上搜一下的。被蒙在鼓里参加会议后,现场气氛搞得热情澎湃,很容易做出冲动的决定。”王小飞说道。王小飞出示了他收到的邀请函,上面写着这次会议的支持单位包括上海中小企业局。但是据记者从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获悉,上海根本就没有中小企业局这一机构。
  王小飞想把6000元订金给拿回来,而此时,对方给他打来电话,希望王小飞将剩余的1.2万元服务费交齐。王小飞要求退款,但对方的态度强硬无比,“跟我说,退款是不可能的,如果要打官司,他们有大批律师,根本就不怕。”
  据报道,武汉张女士也碰到同样的情况,她在武汉某酒店参加了“易查易告”的推广会,到工作人员与企业主“一对一”交流阶段,现场音响声非常大,最后她交了2万多元的服务费。
  长沙
  买了“易查”关键词跪着哭求退款
  据《三湘都市报》2012年11月21日相关报道, 长沙斌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指通过出售“易查搜索”的关键词,大圈市民的钱,数十名白领自称被“洗脑”。
  该报记者以企业家的身份进入会场,全程都有工作人员跟随,现场聚集百余人,工作人员称这是无声会议,不能和任何人交流,记者发现此时手机也完全没有信号。自称车姓男子正在授课,在记者一旁全程陪同的工作人员开始不断地介绍业务。
  一旁的工作人员提醒记者购买关键词,还请记者进入VIP室体验搜索服务。主持人大声宣告某某关键词给抢注,现场气氛狂热,工作人员催促记者付款,记者以没带钱拒绝付款。
  据报道,长沙某设计工作室总监陈明(化名)接到易查中国湖南注册中心的邀请函,一场研讨会下来,却迷迷糊糊地花了3万元购买“凤凰旅游”,打了1万元欠条。
  记者在现场目睹了一名女子抢注关键词后瞬间反悔、跪着哭求退款的全过程。该女子买下了“湖南建材”十年承包权,交了6千的定金,离开现场,待手机有信号后,该女子通过搜索易查相关信息,发现可能被骗了。该女子回到VIP室,又哭又闹并跪下要求还钱,却被拒绝。记者发现此次研讨会共卖出数十个关键词,每个3-10万元不等,一场下来交易额达百万元。
  另据报道,目前我国如百度等搜索引擎,是根据客户广告费竞价排名,而不是出售所谓的关键字承包权。而国内手机搜索引擎多达20多种,公司出售的关键词仅在易查有效,那么易查的市场占有额就是关键所在。但公司各方关于占有额的数据却不统一,其中易查推销人员称,“易查排名第一,百度只是电脑搜索强。”而会场授课男子称,“全国十亿手机用户估计四亿人用易查。”长沙斌斌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易查市场占有率为40%。”长沙斌斌公司老总称,“易查占有率在手机搜索领域为59.7%。”记者几番追问,老总终于爆出内幕:“市场占有率没有官方统一数据。
  亲历口述
  有种被抢劫的感觉
  随着国内越来越多的人有同样遭遇,一些曾经接到过电话的人和参加过这类会议的人纷纷说出了自己的经历。有位亲历者李先生说:“在2013年1月18日,差点受骗上当,万幸,万幸!”
  他讲述了他的亲身经历。
  2013月1月15日,我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深圳市经济开发委员会召开的中小企业交流会,因为目前市场情形低靡、经济不稳定,为了促进中心企业突破困境,特此召开此交流会。我想我恰好也遇到困境,去看看有没有新的机遇,于是说可以参加。
  交流会的时间是1月18日下午1:20,地点在深圳龙岗中心城大运城的圣廷苑酒店,还交代我们要多带些名片,于是我准时赴约。到了那里,酒店是4星级酒店,工作人员西装革履,从门口就开始接待,一路迎进会议室。
  到了会议室,已经有10多个人已经到了,响着震耳欲聋的音乐,不过音乐声虽大但是很振奋人的。 我等了几分钟,就有一个主持人介绍会有一个北京来的讲师,叫李棠棣顾问。
  他说,移动互联网时代,未来营销,不需要太多渠道,只要能让你的产品进入消费者的手机,就是最好的营销,而中国有10亿人在用手机。在后来就说到手机的搜索引擎是“易查”,接下来就一直说要做易查推广。会一讲完,就有很多客服看住每一位参会的老板,让他们都买易查的关键词。
  当时被洗脑了,在客服人员的追问下,我当场问了“自行车”、“山地车”以及“自行车配件”等关键词,客服说“自行车配件”可以,其他的已经没有了。然后马上拿了合约要我签,说立马登记,因为全国10几个地方同时召开,所以要快,我就签了,1 0年使用权4万元费用。
  签完后,他问我是刷卡还是付现金。我纳闷了,这么急吗?什么都没看到就让我交4万块钱,交了人跑了我找谁去啊?我就说:“不好意思,我没带钱也没带卡。”然后我说可不可以少交几年,他马上说可以,2年也行,到时再续费,2年就只要8000元。于是他马上又拿来一份新合同,重签过,付现金刷卡都行。我想找旁边的人问问,结果,我发现,他们每个人都被工作人员包围着,我也不便说什么或和别人讨论。
  后来我说我8000元也没有,只能回去取,他们说陪我一起去取钱。一路上,我就和他们聊了聊天,感觉他们那个主管说话的方式咄咄逼人,我就很不愿意,有种被抢劫的感觉。回到家里,跟我一个搞网络的朋友联系了一下。我在电话里问他,手机的搜索引擎有没有用过易查,他说没听过,只用百度,偶尔用下UL 。我说有人要我买易查的关键词,靠不靠谱?他很肯定地说,不要买,骗你的,我就决定不买了。
  于是,我打电话给那个小伙子,跟他说:“我没有钱,不买了,抱歉。”听了之后就骂骂咧咧地离开了。过了两天我到网上一收索,发现很多中小企业的老板在网上大喊冤屈,被骗了好几万,有些是2万、有的是6万。
  全国
  众多“易查”关键词购买者抱团维权
  经一些受骗者介绍,晨报记者查找到一个QQ群,该QQ群有几十人,群成员来自全国各地,群里的人踊跃发言。记者联系到几个在其他省市的易查关键词购买者,从群里成员了解到,在交流中许多人产生共鸣,因此也越来越多“易查”关键词购买者抱团维权。据群主介绍,该同该QQ群主要是向他人传播购买易查关键词的经历,以提醒防更多人。
  该QQ群主表示,他是贵州人,开有一家饮食店,当时接到电话,后于于2月26日特地赶到某市,参加宣传会,该公司说是易查搜索引擎的代理商,后来在宣传会上签订了一份合同,交了25000元,走出宣传会就马上后悔了。
  另一位购买易查关键词的人称,他在深圳购买该产品,那家公司叫“深圳西点科技”, 也是北京易查的代理。他说:“估计是在网上搜索到的吧,突然接到个电话说什么有个会,是某重要单位组织的,说一个公司只邀请一个代表,我还保存着当时的邀请函和其他资料。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怎么找到我的电话。”他表示,当时宣传会上关键词由对方提供,写在黑板上,提醒我选,我就选了一个。在深圳被骗后,他通过多种渠道讨钱,都没有用,他希望记者通过曝光这类行为提醒他人不要被骗。
  当事公司
  涉嫌非成立“中国移动信化普及工程委员会”
  南宁斌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宣传中,多次拉出“中国移动信息化普及工程委员会”这个看似政府机构的大旗。陈先生说,他就是以为这是政府牵头组织的,所以才会购买。后来,他去查过,这家机构根本不存在,。卢律师说:“我也查了一下好像也没有这个单位,这在合同里算是一条欺骗的情节。”
  对此,该公司总监陈学文称:“该单位是我们全国46个易查代理商自己组成的普及工程委员会,重点是讲解第一个移动电子商务现在的普及情况,这是一个文化工程,不是官方组织,不是官方单位,这是易查全国代理商组成的一个委员会。”
  广西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人士指出,即使是企业成立的机构,也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绝对不允许随便就用某某机构的名义。
  律师
  “易查”关键词合同对消费者不公平
  陈先生称,看着周围热闹的抢注人群,在营销人员诱导下,自己是在被转移注意力并没有看清条款的情况下签了合同,刷卡转了12000元。
  该公司法律顾问李律师表示,陈先生是一个正常成熟的成年人,完全有能力控制自己,他没有精神上或身体上的病状,没受到胁迫、威胁,经过深思熟虑考虑,觉得很好才购买这个产品。而陈先生的代理律师卢律师表示不同看法:“如果稍微夸大宣传而性质上没有变化,不算欺诈,如果性质变了就算欺诈。宣传会夸大宣传肯定有,夸大到一定程度,在这种场面下容易叫人很盲目地买这个东西,不是他真实意思的表述,从而做出错误的行为。”
  对于关键词的解释含糊不清,该公司总监陈学文介绍说:“这个产品是个新的产品,怎么定义关键词?就是你需要什么东西,你在搜索引擎里面输入的那些文字,那就是关键词。”
  对此,卢律师说:“在合同中看不出关键词的清楚表述,关键词含义写得很模糊,一般人看完这个东西也不知道有什么服务,说实话我刚看了根本不知道有什么服务。”
  此外,双方律师对合同中“责任条款第2条”的理解也完全不同,此条款指出:“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除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服务费外,还应当另行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已支付金额20%的违约金。”在此条款的理解上,双方出现不同意见。
  该公司总监陈学文解释说:“若你买这个东西本应该要付这么多钱,这是双方都无法否认的,产品12000元就应该付12000元,合同的先决条件就是把这个12000元付清楚,合同才生效,若合同还没有履行完,就涉及不到后期的违约责任,只有把合同履行完才能讲后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那么这20%的违约金就没有违反合同法规定,是不是这样理解?”
  陈先生代理律师卢律师却给出不同解释:“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不可以超过本金的30%。现在责任第2条是说除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服务费外,还要另外付20%的钱,肯定不可以。”卢律师举例子说:“比如我跟你买手机,我是买方你是卖方,我买了手机,假如说我违约,我不但要付手机的钱,还要另付20%违约金,你觉得合理吗?这肯定不合理、也很夸张,法律上也不予以支持,已经违反了‘公平原则’,这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
  专家
  “易查关键词”毫无投资价值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常务副所长谢锦荣指出,“易查关键词”和“3G域名”是类似的产品,所谓的“3G域名”只是在第三方平台内登记的网站关键词,并非人们所熟知的真正意义上的3G。注册者持有的关键词必须先登录到指定的网站后方能进行搜索,而并非直接在手机的地址栏输入汉字即可搜索关键词,“3G域名”只是一个二级域名。
  这个“易查”关键词宣传有几千万用户,但并没有权威部门支持这一说法。
  谢打了个比方说,目前搜索引擎很多,但百度和其他几个搜索引擎的用户差距就很大。假如一个公司自己也搞了一个搜索引擎,像百度那样去卖广告位,肯定是没有人会到这个公司的搜索引擎投放广告的。“易查关键词”也是同样的道理,基本用户基数很少,所以“易查”关键词毫无投资价值可言。
  “易查关键词”利用的就是很多市民对新科技的陌生和冲动,把这种产品包装后以高价出售。尽管目前国家还没有法律界定这类产品,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因虚假宣传而被误导的消费者,不但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返还已支付费用,还可以另行要求与已支付费用等额的赔偿。
  此外,他还说,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sCmLY1EUU/

正文完
 0
评论(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