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宏观控制调整产能过剩(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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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宏观控制调整产能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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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年的钢铁产业政策启动兼并重组中小钢铁企业,刺激钢铁企业不断扩大规模,导致产能过剩提前到来。2013年10月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到,到2012年底,我国钢铁产能利用率仅为72%。中国已进入“铁锈时代”,所谓“铁锈时代”指的是在产能过剩的经济下,迫使企业停止生产,闲置产房,导致机器生锈的情况,该词汇来自发达国家上世纪70年代产能过剩时期。
  然而产能过剩并不仅仅存在于钢铁行业,在我国24个重要工业行业中有19个出现不同程度的产能过剩。据数据显示至2012年,我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仅为72%、73.7%、71.9%、73.1%和75%,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我国尚处于经济发展中阶段,行业产能过剩严重干扰经济运行,不利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经济方针。如果任其发展,很可能形成恶性循环,破坏整个国家经济结构和计划。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化解国内产能过剩、调整产业结构,宏观稳定产能将是2014年重要工作任务。
  在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根据行业特点,分别提出了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分业施策意见,并确定了当前化解产 能严重过剩矛盾的8项主要任务:
  一是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
  二是全面清理整顿已建成的违规产能,加强规范和准入管理。
  三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产能有序退出。
  四是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五是努力开拓国内有效需求,着力改善需求结构。
  六是巩固扩大国际市场,拓展对 外投资合作。
  七是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加强企业管理创新,增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动力。
  八是创新政府管理,营造公平环境,完善市场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指导意见》还从加强和完善行业管理、强化土地环保监管、完善财税金融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配套政策措施。
  11月24日,河北省邯郸、唐山、承德等地集中拆除了8家钢铁企业的10 座高炉、16座转炉,涉及炼钢能力超过1000万吨。强力政策带来强力效果,产能过剩行业的运行状况初步得到改善。减排限产助力水泥价格走高,10月以来,各地水泥价格不同程度上涨,截至12月初,全国水 泥均价已连涨8周;钢铁产量小幅下滑, 12月上旬,重点钢企粗钢日产量169.51万吨,旬环比下降0.81%,全国粗钢日产量估算值为201.29万吨,旬环比下降3.7%。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日前在“再平衡与结构调整:中国与世界”研讨会上说,我国出现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问题,与我国目前粗放的、效益低下的经济发展方式关系密切。大力发展高新产能,提高产业发展集约度,将有利于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和改进现有产能。随着高新产能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将为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起到重要的拉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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