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2日通过中国邮政物流公司忻州市分公司邮寄了大小十八件物品(中国邮政物流货运单号:A09544414),总价值十七万余元,至今只收到十七件,另一件已被丢失(价值一万五千元),该公司负责人也承认是因为自身原因导致物品未完全送达。对此,我曾多次和中国邮政物流忻州市分司联系,并几次从重庆赶回忻州想和该公司协调处理关于被丢失物品的相关事宜,也已通过忻州市消费者协会协调,可该公司负责人不出面,不做出关于被丢失物品的任何赔偿的相关答复。
正文完
2011年8月22日通过中国邮政物流公司忻州市分公司邮寄了大小十八件物品(中国邮政物流货运单号:A09544414),总价值十七万余元,至今只收到十七件,另一件已被丢失(价值一万五千元),该公司负责人也承认是因为自身原因导致物品未完全送达。对此,我曾多次和中国邮政物流忻州市分司联系,并几次从重庆赶回忻州想和该公司协调处理关于被丢失物品的相关事宜,也已通过忻州市消费者协会协调,可该公司负责人不出面,不做出关于被丢失物品的任何赔偿的相关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