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1 15:53:58| 分类: 默认分类 |字号 订阅
本文转载自不同凡响《222万才判7年,10名村官全部缓刑——这是反腐倡廉,还是鼓励贪腐?》
我们村11名两委会成员集体贪腐案16日在广州中院继续开庭,11名村官齐齐受审。
去年7月份案发后,除村长被羁押外,其余10人均取保候审,11人退还了赃款。
2014年3月16日,11人悉数坐到了广州中院最大的法庭——刑事审判第一庭的被告席上同堂受审。
村委会主任、村支书、多名委员及片区负责人悉数过堂。
村长一人分得222万元,村书记分得25万元,其余10人则按职位级别及各片区利益大小,村干部及聘任干部的区别,分获3万元到25万元不等。
村长说,400万分两次分配,第二次200万元,还来不及分出去,就出事了。
去年,白云区刮起肃贪之风,迄今已倒下80多名贪官,村级干部班子的震动,只是基层贪腐的一个缩影。
村长获刑7年,罚十万;书记3年缓刑4年;副书记2年缓刑3年,其它村干部分别是2年-6个月不等。
222万元判7年,其它村官全部缓刑——这是在反腐倡廉,还是在鼓励继续贪腐?
想不明白。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