嫣然风波持续三月之久,至今仍未平息。前段时间资深财经媒体人罗昌平发表的《谈嫣然风波:新闻做空》,在媒体圈引发极大争议。圈内人或冷眼旁观、或激烈回应、亦或支持。当然也有人调侃,罗昌平发文是为了标榜自己是新闻做实者,其他人都是新闻做空者。这如同胡舒立在评陈永洲事件时,曾在媒体中引起极大争议一样,当媒体人应对媒体事件的时候,似乎失去了客观公正的态度。首先评价的不是事情的是非曲直,而是喜欢说到“生态”二字。
1903年在美国,伴随着“新闻扒粪”运动的开始,涌现出大量“新闻敲诈者”和“新闻调查者”,同年,美国出现第一家由记者成立的公关公司。事实上,现在的中国,就如同一百多年前的美国。毋庸置疑的是动机仍然决定一切,无论新闻人如何描述自己的动机,行动都可以证明,媒体永远分为两种:做实者和做空者。在罗昌平的文章发表后,周筱赟作为罗昌平所指的做空者,第一时间作出回应。不知是否纯属巧合,还是确实代表两个阵营,李建平与周筱赟同时撰文回击。如果说周筱赟的文章还属于观点陈述,那么李建平的文章甚至提出威胁、恐吓。笔者从事新闻工作十年,深知新闻做空者的策略,不想惹祸上身。面对上述现象,只能选择匿名方式一吐为快。我想这也可能就是罗昌平不再对周筱赟和李建平做任何回应,以及媒体人不再发声的主要原因。
近日,沸沸扬扬的“文姚恋”中,文章的一篇致歉声明半天内转发和评论超过百万人次,打破当年王菲与李亚鹏离婚微博的单条微博转发和评论记录。“周一见”、“且行且珍惜”火了,网友纷纷跟风造句,连同姓的女星姚晨和同名导演文章都无辜躺枪。其实无论是导演文章还是演员文章,只要涉及名人、阴谋和隐私,一切事件都能"火"。事件的起源和结果并不重要,内容也不需要考证,甚至无所谓隐私和道德,哪怕当事人无辜被口水淹没,只要形成足够多的关注,爆料人也能一炮而红。
诚然,新闻的做空与做实,与娱乐爆料和新闻报道并不等同,但真正的新闻做实依靠的永远是翔实的调查和求证、诚实和客观的陈述以及平衡的报道。而新闻做空则更像是一种公关行径,他们不需要遵循新闻写作的原则,打着“言论自由”的保护伞便可以为所欲为。一篇实名举报的微博可以将刘铁男拉下马。同样,一篇“据知情人士透露”和“据内幕人士爆料”微博也可以让李亚鹏们举步维艰,其尚未考证的定罪言论,甚于牢狱之灾。
很有意思的一点,同样是新闻“爆料”,周筱赟和罗昌平在事件报道中的手法迥然不同:首先在调查前期,罗是在已有大量证据、多个明确证人的情况下,提出问题,周却以一种臆测的角度,从“凭什么李亚鹏比王菲有钱”,以及两个孤立的数据,结合一个无法断定真伪的信源,以耸人听闻标题进行爆料;而在调查的推行过程中,罗始终以一种平和、客观的叙述方式,谨慎地进行每一次信息的披露,而周却以一种异常高调、咄咄逼人的文革大字报式的表达,甚至人身攻击,给李亚鹏贴上标签,甚至直接进行宣判,每篇文章标题都热辣惊悚,隐喻某种阴谋,足以撩拨大众窥伺的欲望。
从新闻做实者的角度来看,这些伎俩其实与所谓揭露无关,无非是一种炒作手段。嫣然天使基金由李亚鹏和王菲共同发起,但是爆料者似乎只关心李亚鹏,甚至借李亚鹏和王菲的离婚,多次发文,对二人分手背景言之凿凿,又借助娱乐事件对李亚鹏展开道德批判,与其说这是一场对慈善制度的监督和反省,不如说更像一场消费大众猎奇心理的街坊评弹。
其实做空的不仅仅可以是个人。华西都市报在整个事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纵观华西都市报的两次报道,都只采访了周筱赟一人,而完全没有采访李亚鹏的平衡报道。从新闻报道的角度来讲,并不符合平衡报道必须遵循采访所有当事人的原则。
作为中国最具权威的调查性杂志,若以《财经》杂志新闻做实的报道规范来衡量的话,报道必须依据事实,甚至不能使用形容词。真实应是新闻的生命,将事实呈现给公众是新闻人的职责。同时新闻人物面对公众的时候,也应当是真实和坦诚的,但墨镜和口罩已经成为了周筱赟个人形象包装特有的标志。
最近很流行的一个美剧叫《纸牌屋》,它告诉我们“传播学”是个要命的学问。传播学的终极目标,总不外乎自己取得正向高关注度而陷对手于困顿阴霾。无独有偶,爆料人周筱赟也曾以自己“为了增强爆料效果而采用了传播学上的议程设置理论”而津津乐道。
9.9万和5500万是不是从官方的报表和数据中得来并不重要,周筱赟有没有学过财务知识也不重要,甚至官方和监督机构的审计结果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基于常识和律师朋友、会计师朋友无私援助提供的专业意见”辛辛苦苦、拼了老命得来的解读,而且它成功地为周筱赟们博得了眼球。
利用当下公众追逐负面的心理,及疏于查证信源的习惯,周筱赟们在公众面前反复质问嫣然基金本已多次公开回答的问题,诸如5500万善款去向,和9.9万天价手术费等等,致使嫣然基金的回应被全面淹没。
北京市民政局曾证实嫣然事件的审计结果无问题,而在周挑起的质疑声中,嫣然天使基金又继续接受民政部更权威的调查,而这个调查结果尚未出炉,便又被周做以“已被篡改”的宣读,如此往复,事件最终指向的是爆料人所谓的“制度建设愿景”,还是虚无主义?一场声势浩大的,却以虚无主义导向的社会争论,究竟于谁有利?
我们暂认为爆料人的动机是真挚的,但如果从一个新闻做实的角度来说,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李亚鹏侵吞善款之前,就能用各种明显的公关手段,通过网络去诋毁当事人的名誉吗?依靠诋毁名人的名誉,就能够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制度的建设吗?假设嫣然天使基金就此倒下,假设嫣然天使基金真有问题,李亚鹏真的退出嫣然天使基金,那么中国慈善事业就会进步了吗?还是适得其反?
从郭美美事件到嫣然事件,我们可以看到现有的慈善制度存在的种种弊端,因此更需要我们理性探讨公益事业的发展以及推动慈善制度的建设,但不是靠网络文革式的大字报形式去宣泄快感,成就个人英雄主义。相较于一个热衷于实践“传播学理论的”的蒙面爆料人,嫣然天使基金有没有问题,或许权威调查机构发布结果更能给予一个客观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