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当地交警部门交通执法乱象,一而再再而三,是可忍孰不可忍。之前就有类似事件发生由于事多就没太较真,屡骗不爽,我只有现身说法了。一念之差过节本想保持愉快心情差点开车走人了,一闪而过立马拉动手刹下车取证拍照!收假后再耽误一天时间去绿春交警大队违规处理办公室咨询落实此事,先不管处理结果如何,我最终想要告诉在座的交通当事人,车主纳税人的钱不是任由你一个行政不作为辖区里想骗就骗的!更不是每个被乱执法的交通当事人都会一直是温顺任宰的羔羊!
时间:2014年5月31日,车辆驶入时间为上午11时许,贴单标注时间为下午14时02分。
地点: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中国邮政储蓄营业厅门前,公安交警部门划具的停车区域。
事由:端午小假期间回家聚餐中饭,将车辆合理合规的停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在划具于绿春县大兴镇中国邮政储蓄营业厅门前的停车线区间内。(注:该片区停车线于几个月前由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组织测划,此停放划线区域无任何涂改废弃标识,更没有标注公交专用停车线区标识。之后编辑的图片都有显示),饭后准备取车折返,发现车辆被无端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所留处理联系电话4220743,与之联系询问此事,却在事发当时至6月1日全天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违法停车告知单标注违规停车地点为“昆孟线K396+”经我粗浅落实,我车辆停放区域绿春县大兴镇主干道位于晋思线区域!而昆孟线隶属于澜沧县境内!你一个执法部门,“培训”基层执法队伍违规乱执法也请提升些智商!想造假也有点基本常识!我车子还在你的所属境内,你们竟然已经体桖其他基层执法部门代为越权“执法”了!天高皇帝远?!看来我得较真较真!
非常欢迎当地相关部门对此阐述事由予以纠正和反驳!并对此类事件予以公开合理解释!四风仅仅落实在嘴上是经不起网络舆论考证的!
疑问:
1、 非特殊情况下,在公安交警划具的停车区域内,车主合理、合法、合规停车行为为何属于违规行为并贴罚单?
2、 执法的依据是什么?参照标准是什么?
3、 为何歧视性有别执法?同区域停放的本地拍照车辆为何属于正常停放,而外地拍照的车辆确是违规停放?
4、 为达到违规执法乱罚款目的,在违法停车告知单上造假,编造扭曲事实?
5、 为何预留的行政处罚咨询电话在工作时段或节假日值班时段长时间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