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华侨在上海被亲戚骗得倾家荡产 陈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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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定居在西班牙的华侨,在2006年11月的一次回国度假时邀请了一批亲戚赴嵊泗岛玩。其中有
  陈蓓的父母,其父陈兴良和我是同是江阴,月城人,堂哥。在嵊泗岛的几天中其父向我叙述女儿陈
  蓓的企业如何火红。但资金短缺,建议我投资。回沪后第二天晚上陈蓓找来我住处拜访。介绍其企业如何火爆。当晚就带上我前往其企业参观,期间认识其合伙人吴哲青……随后几天,陈蓓,吴哲青围着我介绍其企业的方方面面以及今后的规划,要求我投资和借款。投资的回报率根据其列出的表20%以上(年利润),借款则有18%的年利息。经商议我同意拿出200万,其中100万作为投资,100万作为借款。这200万人民币于06年底,07年初全部交付完毕。然而到07年四月间陈蓓又来找我协商借钱,当即我诧异地问刚给你们200万钱 用完了?开始陈蓓支支吾吾东拉西扯,在我一再盘问下,陈蓓才叹了口气说那钱给老吴拿去给其妻,女儿付房贷了。我惊骇地问怎么一回事?陈蓓和我讲了她和吴哲青之间的爱情故事:上世纪80年代陈蓓刚进单位不久就和吴哲青好上了。当时吴处于婚姻状态,离不了婚,二人只能是地下情。随着年龄大了,陈蓓在父母等方方面面压力下也不情愿地和他人结了婚……..现在吴妻答应不干涉他俩同居,条件是拿出一笔钱付清以吴妻张氏母女名义购买在锦绣路的房子。于是吴哲青拿了我这笔款去付那房贷了。作为对这母女的补偿和谅解…….我听后一下子呆住了。心中暗暗叫苦。半天说不上话。陈蓓见状马上对我说: 爷叔你放心好了,吴哲青能力很强的。以前做进出口时一天都能赚上几百万,他在北京,上海司法界有很多人脉,北京银行界有位朋友出了事被老吴帮忙摆平了,那朋友很感激,说要送我和老吴每人200万,还要拿出1000万来投资,你也不用投资了,那200万全都作为借款吧。用不了多久连本带利全都还清,你那点钱真的不算什么,不用担心。只是眼前要去广东东莞做展销,摊位很紧张,老吴路子广,通过朋友好不容易才拿到一个,但摊位费现在必须马上付,否则就给别人拿去了。一经展销,就有大批订单,那生意不得了,你现在借的钱只是转一下,过几天别人欠我的钱一还过来马上就转给你,利息照算。爷叔你帮帮忙叫朋友间凑一些吧…….我再次轻信她的话,东凑西拼了几十万帮她们付了摊位费。经过这样的几次帮忙,给他们的借款总共达到254万人民币。
  到了2008年初,我就开始向陈,吴要求归还本金和利息,他俩开始推诿拖延,后来4月27号书面保证当年归还清所欠的全部利息及部分本金。并承诺满一年后未付的利息作为再借款计息。但结果至08年未只还了10万元。2009年他们在松江开了家具店生意尚可,向我说给他们些时间就能还钱了,在09年终时还了我15万。2010年陈,吴又在普渡区,宝山区开了2家家具店和我说开了连锁店赚钱就快了。但到年终时只还了20万。在该年9月2号和我协商书面约定2011年还款100万,到了年终仍只还了20万。在2011年12月12号协商时约定2012年还上145万,即在2012年1月15号还款45万(作为2011年的补偿还款)。然后是一季度还10万,二季度还20万,三季度还30万,四季度40万。结果到1月15号,他们在电话里告诉我没有钱还。到了3月底干脆电话也不接了……我经过查询得知陈蓓在1月上旬得到一笔银行贷款180余万,按理完全能按时还我钱的……我终于明白他俩在赖帐不还钱了,于是4月在虹口法院正式起诉要求偿还原书面约定2012年1月15号的45万元及一季度的10万元。此案被立为(2012)虹民-(民)初字第2705号。面对法律,吴哲青逃之夭夭,玩弄“失踪”把戏,人间蒸发了,拒收法院传票,拒出庭。为此法庭一再改期,直至11月13号法院才下达判决书,判决书中对我提的要求全部得到法官的确认和支持。要求陈蓓,吴哲青在10天内支付原告的55万欠款及利息。
  至2013年,陈,吴书面承诺还款期限都已到期,但他俩都没偿还迹象。为此我在虹口法院继续对他们起诉,并申请陈,吴用我借款支付锦绣路住房贷款的住家做财产保全,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对该房查封。但这时陈蓓已把户口从虹口区其法定丈夫家迁往闵行区的古美西路,不属于虹口法院管辖了,因此此案转闵行法院审理。闵行法院通知10月28号开庭。
  我出生1948年,81年出国时已33周岁,由于家境贫困,连老婆都没娶上。出国的飞机票也是东凑西借才买的,在国外挣了钱于88年40周岁时才回国娶老婆。到晚年总算稍有积蓄,原本想找个稳妥的理财平台, “机遇” 让我碰上侄女陈蓓,投资有20%以上回报率,借款有18%的年利息,一年有几十万元的进账,心满意足了。因此一股脑儿收集全部资产(甚至还借了款)投进去了。自己在上海买房也到南汇乡下捡个便宜的。虽说也曾遭到妻子的质疑,由于我的偏执,认为侄女不会骗我的,头脑发热,终铸成大错。2008年西方世界发生金融危机,西班牙是重灾区,许多华人都负债累累,生意破产。我也不例外,一家人生活都发生困难,但是房贷依旧得付,孩子们的读书仍得供给(我有3个孩子,2个仍在读书)……我焦头烂额,家里遭到孩子们的诘问,我无言以对,夫妻之间感情也出现裂痕。我今年虽65岁,但还不得不做繁重而力不从心的厨师工作来弥补家庭开销。这些年来对陈蓓,吴哲青我是忍声吞气,好话说尽,苦苦哀求(就差没有下跪了),求他们帮帮忙能还上些钱。但他俩是爱理不理,无动于衷。有时被我逼急了,就装模作样不时编些故事来忽悠,搪塞我,一会儿说老吴在北京银行界朋友就要退休了,一退休就来投资了。一会儿又说老吴在泰国有位亿万美元身价的亲戚也要来投资了。等他们的钱一到就率先划给你……
  现在要和陈蓓说的是,你家里和父母共三口人有3套房子,你父母又分别有退休金。在上海滩条件算不错了,你可以爱怎么着就怎么着。你和吴哲青之间的真情也好,奸情也罢。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也犯不上来说三道四,但凭什么要让我来为你们这些苟且之事买单呢?我辛苦了一辈子好不容易建成的一个小康之家而今被你害得变成负债户。
  以上是我和陈蓓,吴哲青之间债务的前后经过,这个借贷案中一部份在虹口法院有了判决,其余在闵行法院等待审理判决,但陈蓓,吴哲青执意要设障碍阻挡还钱,陈蓓在去年我起诉时在虹口法院调解处就对我说,原本要还你一些钱了,现在你要起诉就不还了,我告诉你打官司就是赢了也拿不到钱。至今,法院判决已十个月多了,陈蓓,吴哲青漠视法院的判决,依旧是若无其事,不理不睬。陈蓓更是把户口从其法定丈夫处迁往已查封的古美西路住宅。企图阻挡法院对其房屋拍卖……真的要让我赢了官司而拿不到钱。。。。。。。。。。。。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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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定居在西班牙的华侨,在2006年11月的一次回国度假时邀请了一批亲戚赴嵊泗岛玩。其中有
  陈蓓的父母,其父陈兴良和我是同是江阴,月城人,堂哥。在嵊泗岛的几天中其父向我叙述女儿陈
  蓓的企业如何火红。但资金短缺,建议我投资。回沪后第二天晚上陈蓓找来我住处拜访。介绍其企业如何火爆。当晚就带上我前往其企业参观,期间认识其合伙人吴哲青……随后几天,陈蓓,吴哲青围着我介绍其企业的方方面面以及今后的规划,要求我投资和借款。投资的回报率根据其列出的表20%以上(年利润),借款则有18%的年利息。经商议我同意拿出200万,其中100万作为投资,100万作为借款。这200万人民币于06年底,07年初全部交付完毕。然而到07年四月间陈蓓又来找我协商借钱,当即我诧异地问刚给你们200万钱 用完了?开始陈蓓支支吾吾东拉西扯,在我一再盘问下,陈蓓才叹了口气说那钱给老吴拿去给其妻,女儿付房贷了。我惊骇地问怎么一回事?陈蓓和我讲了她和吴哲青之间的爱情故事:上世纪80年代陈蓓刚进单位不久就和吴哲青好上了。当时吴处于婚姻状态,离不了婚,二人只能是地下情。随着年龄大了,陈蓓在父母等方方面面压力下也不情愿地和他人结了婚……..现在吴妻答应不干涉他俩同居,条件是拿出一笔钱付清以吴妻张氏母女名义购买在锦绣路的房子。于是吴哲青拿了我这笔款去付那房贷了。作为对这母女的补偿和谅解…….我听后一下子呆住了。心中暗暗叫苦。半天说不上话。陈蓓见状马上对我说: 爷叔你放心好了,吴哲青能力很强的。以前做进出口时一天都能赚上几百万,他在北京,上海司法界有很多人脉,北京银行界有位朋友出了事被老吴帮忙摆平了,那朋友很感激,说要送我和老吴每人200万,还要拿出1000万来投资,你也不用投资了,那200万全都作为借款吧。用不了多久连本带利全都还清,你那点钱真的不算什么,不用担心。只是眼前要去广东东莞做展销,摊位很紧张,老吴路子广,通过朋友好不容易才拿到一个,但摊位费现在必须马上付,否则就给别人拿去了。一经展销,就有大批订单,那生意不得了,你现在借的钱只是转一下,过几天别人欠我的钱一还过来马上就转给你,利息照算。爷叔你帮帮忙叫朋友间凑一些吧…….我再次轻信她的话,东凑西拼了几十万帮她们付了摊位费。经过这样的几次帮忙,给他们的借款总共达到254万人民币。
  到了2008年初,我就开始向陈,吴要求归还本金和利息,他俩开始推诿拖延,后来4月27号书面保证当年归还清所欠的全部利息及部分本金。并承诺满一年后未付的利息作为再借款计息。但结果至08年未只还了10万元。2009年他们在松江开了家具店生意尚可,向我说给他们些时间就能还钱了,在09年终时还了我15万。2010年陈,吴又在普渡区,宝山区开了2家家具店和我说开了连锁店赚钱就快了。但到年终时只还了20万。在该年9月2号和我协商书面约定2011年还款100万,到了年终仍只还了20万。在2011年12月12号协商时约定2012年还上145万,即在2012年1月15号还款45万(作为2011年的补偿还款)。然后是一季度还10万,二季度还20万,三季度还30万,四季度40万。结果到1月15号,他们在电话里告诉我没有钱还。到了3月底干脆电话也不接了……我经过查询得知陈蓓在1月上旬得到一笔银行贷款180余万,按理完全能按时还我钱的……我终于明白他俩在赖帐不还钱了,于是4月在虹口法院正式起诉要求偿还原书面约定2012年1月15号的45万元及一季度的10万元。此案被立为(2012)虹民-(民)初字第2705号。面对法律,吴哲青逃之夭夭,玩弄“失踪”把戏,人间蒸发了,拒收法院传票,拒出庭。为此法庭一再改期,直至11月13号法院才下达判决书,判决书中对我提的要求全部得到法官的确认和支持。要求陈蓓,吴哲青在10天内支付原告的55万欠款及利息。
  至2013年,陈,吴书面承诺还款期限都已到期,但他俩都没偿还迹象。为此我在虹口法院继续对他们起诉,并申请陈,吴用我借款支付锦绣路住房贷款的住家做财产保全,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对该房查封。但这时陈蓓已把户口从虹口区其法定丈夫家迁往闵行区的古美西路,不属于虹口法院管辖了,因此此案转闵行法院审理。闵行法院通知10月28号开庭。
  我出生1948年,81年出国时已33周岁,由于家境贫困,连老婆都没娶上。出国的飞机票也是东凑西借才买的,在国外挣了钱于88年40周岁时才回国娶老婆。到晚年总算稍有积蓄,原本想找个稳妥的理财平台, “机遇” 让我碰上侄女陈蓓,投资有20%以上回报率,借款有18%的年利息,一年有几十万元的进账,心满意足了。因此一股脑儿收集全部资产(甚至还借了款)投进去了。自己在上海买房也到南汇乡下捡个便宜的。虽说也曾遭到妻子的质疑,由于我的偏执,认为侄女不会骗我的,头脑发热,终铸成大错。2008年西方世界发生金融危机,西班牙是重灾区,许多华人都负债累累,生意破产。我也不例外,一家人生活都发生困难,但是房贷依旧得付,孩子们的读书仍得供给(我有3个孩子,2个仍在读书)……我焦头烂额,家里遭到孩子们的诘问,我无言以对,夫妻之间感情也出现裂痕。我今年虽65岁,但还不得不做繁重而力不从心的厨师工作来弥补家庭开销。这些年来对陈蓓,吴哲青我是忍声吞气,好话说尽,苦苦哀求(就差没有下跪了),求他们帮帮忙能还上些钱。但他俩是爱理不理,无动于衷。有时被我逼急了,就装模作样不时编些故事来忽悠,搪塞我,一会儿说老吴在北京银行界朋友就要退休了,一退休就来投资了。一会儿又说老吴在泰国有位亿万美元身价的亲戚也要来投资了。等他们的钱一到就率先划给你……
  现在要和陈蓓说的是,你家里和父母共三口人有3套房子,你父母又分别有退休金。在上海滩条件算不错了,你可以爱怎么着就怎么着。你和吴哲青之间的真情也好,奸情也罢。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也犯不上来说三道四,但凭什么要让我来为你们这些苟且之事买单呢?我辛苦了一辈子好不容易建成的一个小康之家而今被你害得变成负债户。
  以上是我和陈蓓,吴哲青之间债务的前后经过,这个借贷案中一部份在虹口法院有了判决,其余在闵行法院等待审理判决,但陈蓓,吴哲青执意要设障碍阻挡还钱,陈蓓在去年我起诉时在虹口法院调解处就对我说,原本要还你一些钱了,现在你要起诉就不还了,我告诉你打官司就是赢了也拿不到钱。至今,法院判决已十个月多了,陈蓓,吴哲青漠视法院的判决,依旧是若无其事,不理不睬。陈蓓更是把户口从其法定丈夫处迁往已查封的古美西路住宅。企图阻挡法院对其房屋拍卖……真的要让我赢了官司而拿不到钱。。。。。。。。。。。。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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